摘要

在网络化、智能化和数字化高速发展的今天,程序正义与传统正义理论需要随着数字时代纠纷解决模式的变革而与时俱进,数字正义理论应运而生。我国的线上纠纷解决机制(ODR)分为民间ODR、司法ODR和政务ODR三种实现路径,分别化解各自线上的纠纷,形成有序多元共治的数字化治理格局,探索出一条通向数字正义的新路径。特别是新冠疫情暴发期间,我国司法ODR以其高效便捷的特性成为权利救济的主要途径,在世界ODR发展水平上实现了弯道超车。但ODR在我国的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不足,需要加大对ODR的宣传,建设统一的门户网站,在立法层面对ODR予以认可;同时,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规范ODR人才队伍建设,为推进ODR健康发展,实现数字正义提供可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