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简称重点县)政策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在重点县政策实施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县级政府行为在具体政策执行中往往发生偏差,诸如虚报财政争当重点县;脱贫的重点县不愿"摘帽";县级政府与上级政府的非合作博弈等,严重影响了国家扶贫政策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在深入探究县级政府行为偏差产生原因的基础上,着重提出从重点县认定标准、扶贫工作绩效考核体系、领导班子执政理念和监督体制等几个方面进行矫正的有效措施和建议。只有在规范县级政府行为的基础上,才能将重点县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保证扶贫开发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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