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增值税政策事关农民增值税负担的轻重和国家支持农业发展政策的落实。我国现行的对自销农产品的简单免税政策使农民购买农业投入品的进项税额得不到抵扣,无形之中加重了农民的增值税负担。为消除由此而给农民增加的税负,采用对农产品征收增值税、对农业全面免税和对农产品实行零税率的政策在我国相当长的时期内均不可行。为此,不妨借鉴欧盟农产品增值税制度的建设经验,对我国自销农产品的简单免税政策进行改造,建立基于农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率的加价补偿制度,使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的进项税额和农产品购买者支付的加价补偿均变相地得以抵扣。

  • 单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