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主体融资需求逐年扩大。然而借贷主体大多法律认识欠缺,借贷时出具的借条不规范,导致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真实的法律关系难以明确,审理难度越来越大。本文仅以笔者经办的原告王某诉被告陈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涉及到的原告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隐名代理,即借款实际出借人的认定及被告阮某、金某在债权凭证背面签名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的问题展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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