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今社会,婚姻是一个不能缺少的要素。自古以来,婚姻家庭矛盾多通过内部协商解决,法律甚少介入。新中国成立以来,婚姻家庭法律通过不断完善,已经得到了质的飞跃。新婚姻法的出台,标志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诞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公布,又对该制度作了补充规定。该制度有利于救济遭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维护婚姻家庭与社会稳定。然而,该制度诞生多年以来,所解决的纠纷数量较少,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对该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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