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13年1月1日起,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进入其实施的第三期。针对第一、二期实施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第三期在制度上进行了全面的调整。然而,欧债危机的持续将大大抵销制度改革的效果,而且国际气候谈判的裹足不前也增加了不确定性,因此,第三期改革的前景不容乐观。本文首先分析EU ETS第一、二期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然后论述其第三期在总量设定、分配模式、覆盖范围和抵销机制等方面所进行的改革,最后探讨第三期改革对我国碳交易试点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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