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战国时期,氏族解体、贵族衰落、社会结构变迁以及频繁剧烈的战争,使得基层民众的治理成为重大问题。对此,《商君书》提出了以国家为主导,以法治为基础,以制度为保障,以乡闾精英为主体,基层民众广泛动员和参与的基层民众自治思想。国家主导下的基层民众自治,能够有效地将分散的民众抟聚在国家体制中,不仅可以提高国家对基层资源的汲取能力,提升国家实力,而且可以通过给予民众自治权,提供向上流动的社会机制,培养民众对国家的认同感,巩固统治基础。如此,新型国家及其民族和文化才能在“大争之世”稳稳立足并求得进一步发展。这对于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当代中国,无疑是一笔宝贵的本土性历史资源和思想财富。法治明确划定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范围,让司法与行政适度分离;普法的广泛和有效,使得司法和民众可以监督行政,从而在某种程度上能够保持国家的纵向权力和社会的横向自治权利之间的动态平衡。这对于解决现代基层群众自治悬空或空壳化问题,避免地方政府对基层群众自治权利的侵蚀,真正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