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工作部署,深化我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广东省能源局八部门于2021年6月15日制定并印发了《广东省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粤发改法规函[2021]1143号),要求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招标投标协会,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政务服务数据管理、能源工作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执行。现转载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