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察机关在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其与检察机关办案机制衔接是否顺畅就显得尤为重要。以W市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为具体研究对象,可发现近3年来两机关的办案衔接基本顺畅,但仍然存在提前介入不规范、退查程序不完善、被调查人移交方式不明确等问题,可通过强化协作理念、完善办案程序、借力数字改革等路径,进一步完善移送衔接机制,为新形势下监检衔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