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是新中国第三次起草民法的重要成果,是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它反映了当时改革开放时代的发展要求,所以也促进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标志着以政策手段调整民事关系为主的时代基本结束,又预示着我国正规的、大规模的民事立法的开始,在新中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回顾它制定的背景,可以从中总结出对我国现今的民法典编纂有益的、众多的经验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