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确定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需要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在专利授权和确权的程序中,可以适用“最大合理解释原则”来解释权利要求中的用语,其中,“合理解释”为“最大解释”的前提;在专利文件没有特别限定或特别限定不清楚,以及所属技术领域没有通常含义时,可以适用“最大合理解释原则”。对于功能性特征,由于专利文件未清楚而全面地界定,并且所属技术领域也没有通常含义,因而可以适用“最大合理解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