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国际商事法庭构建“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通过创设新型的附设调解制度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的解决提供国际化与专业化的平台。但目前中国国际商事法庭调解的司法实践鲜少,附设调解制度并没有充分发挥其效用。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应乘着“一带一路”建设的多元化解纷需求和《新加坡调解公约》生效的发展机遇,在借鉴域外国际商事法庭调解模式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完善中国国际商事法庭附设调解制度的启动机制、程序机制和执行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