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国1990—2012年省级官员任职信息的数据,考察具有金融背景的地方官员对辖区金融发展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总体而言那些具有金融背景的官员到地方任职,会对当地金融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此外,在中国金融改革的不同阶段,这种影响的效果存在差异,在1990年至2000年,不存在显著的影响,而在2001年至2012年,这种影响效果却是比较显著的。进一步讨论这种影响的滞后性和内生性问题,结果表明,具有金融背景的官员在地方任职,其执政业绩通常会在2至3年中体现出来。因此,虽然"市场加政府干预"的模式在中国经济转轨期发挥了较大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地方政府的发展职能终会让位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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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河南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