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观察我国大学生手机使用情况,从“行为表现”和“行为后果认知”两个维度分析大学生群体的手机使用情况,进而分析大学生手机使用过程中的认知协调程度。方法:利用IPA(Importance-Performance Analysis)分析法,对我国27个省份的1277名大学生手机使用的认知协调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根据“知行和谐关系式”量化验证12种手机使用行为的认知悖离度。结果:12种手机使用行为中的9种认知悖离度较高,存在“知行不一”现象。其中,“使用手机时间过长”、“使用手机出现睡眠问题”和“使用手机导致视力下降”三项行为属于“高行为表现”且是“高危害认知”。补充修改为:结果:12种手机使用行为中的9种认知悖离度较高,存在“知行不一”现象。其中,“使用手机时间过长”、“使用手机出现睡眠问题”和“使用手机导致视力下降”三项行为属于“高行为表现”且是“高危害认知,认知悖离度分别高达3.127、2.724、2.057。结论:当认知失调时,大学生群体不但验证了认知心理学中的三种调适路径,还“创造”出第四种调适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