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晋政办发〔2023〕4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