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着眼于新时代乡村社会转型发展的现实挑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本质要求,在战略高度上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方向指引。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并要求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这一以贯之体现了我们党对乡村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在乡村发展过程中,最基本的也是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乡村治理问题。“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致力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格局,目标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高质量发展的乡村社会。但在实践过程中,“三治融合”治理体系在乡村治理中还存在不少难点、痛点及一些相关制约因素:如治理主体对“三治融合”整体理念认知不足,“三治融合”的治理机制还未充分形成,相关制度建设滞后等问题。解决“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面临的困境,稳步推进“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对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其路径选择主要包括加强党的领导,深化自治、强化法治、推进德治引导,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