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计量授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国质检量函〔2008〕150号《关于对原授权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任务的单位重新评估的通知》和JJF 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有关要求,2023年7月11—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组织评估组,对国家轨道衡计量站承担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任务能力进行复查评估。评估组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中国计量协会专家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