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3月我国新《证券法》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正式确立,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降低诉讼成本、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该制度制定时间较短,司法实践经验不足,存在着诉讼专业化水平低、法院审判资源有限、投保机构参诉积极性低以及特别代表人诉讼职责监管缺位的现实困境,为保障我国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顺利实施,应着力于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探索示范判决与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相结合、建立激励机制并设立诉讼代表人专项基金、健全司法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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