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司法解释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直占据重要地位,甚至被认为是一项极具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仅在民事领域,最高人民法院不仅对一些具体条文作了专门解释,而且对《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分别作了全面解释,蔚为壮观。这些司法解释不但成为了我国民事司法和法学研究中的一个特殊对象,同时也构成了民法典编纂的重要基础之一。民法典确实也吸收了司法解释的成果,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