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与消费维权制度相伴而生,但职业打假与因过度维权而构成敲诈勒索罪之间界限容易混淆。通过比较近年来法院审理消费领域纠纷案件争议焦点,根据索赔依据、手段和数额对职业打假中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界限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过度维权行为属于权利行使行为,曝光手段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胁迫手段、不会使法益受损,过度维权行为纳入刑法违背刑法谦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