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市政办函〔2022〕2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2月16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西安市地震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5〕121号)同时废止。2022年4月11日〔详细内文请查阅原文件市政办函〔2022〕20号,或登录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a.gov.cn—公开—政府公报—202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