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频繁发生,使得企业的外部制度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重污染企业的环境治理行为既取决于外部制度因素的驱动,同时也受企业内部产权性质的深刻影响。以沪深A股377家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空气污染、产权性质与企业环境治理行为的关系,研究发现,空气污染程度与重污染企业环境治理行为显著正相关,即企业所在地空气污染越严重,重污染企业环境治理力度越大;产权性质在空气污染程度与重污染企业环境治理行为的关系中发挥部分中介效应。研究结论为我国进一步完善重污染企业环境治理行为的驱动机制提供了实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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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大连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