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7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委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方案对于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指导意义。方案指出,研究建立预重整制度。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施行至今已有12年,其中关于重整制度的规定已无法完全满足当今市场主体的需要。按照《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建立预重整制度能够解决当前重整中存在的哪些问题,在建立预重整制度的过程中又该注意些什么,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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