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比较逆行交锁髓内钉和LISS钢板治疗C型股骨远端骨折的临床效果。方法将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住院治疗的98例股骨远端骨折患者根据治疗方式不同分为逆行交锁髓内钉组(38例)和LISS钢板组(60例),并对两组患者进行为期5~12个月随访,比较两组患者临床治疗效果、骨折愈合时间以及功能评分。结果逆行交锁髓内钉组患者根据Brueckmann和Shelbourne标准进行评估发现其临床治疗优良率与LISS钢板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逆行交锁髓内钉组患者功能评分以及骨折愈合时间与LISS钢板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LISS钢板和逆行交锁髓内钉对C型股骨远端骨折患者临床效果相当,均具有较好的临床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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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临汾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