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城镇化发端于20世纪50年代,是工业优先、城乡二元发展模式下的城镇化,这一模式在政策价值观上将农业转移人口视为生产要素,是城乡二元区隔政策的调节性工具。在这一过程中,城市系统对农业转移人口仅仅是经济性接纳,而在社会性方面是排斥的。其结果是城镇化不是"人的城镇化",而仅仅是"物的城镇化",使得农业转移人口"半市民化"结构趋于固化。新型城镇化必须矫正这种政策偏差,树立"知行合一"政策观,注重政策设计主体多元化,尊重市场规律和城市发展规律;政策执行必须兼顾相关主体利益,寻求最大公约数,充分调动各主体市民化的积极性。新时代的城镇化,必须架构起政策制定、实施、监测、检查、评价、反馈、调整的良性循环系统,这是新型城镇化政策优化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