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民壮经历了从军事力量到地方财政补充的变化过程。这个过程以民壮作为补卫所之不足的特殊军事力量为开始,暂时满足了帝国边疆防御征剿和地方治安的需求,而成为了明代政府危机应对的手段。随着制度化建设带来的民壮队伍的充足和泛滥,以及明代中后期地方财政紧张的现实,民壮趋于法定徭役而成为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的途径之一。通过私役民壮与扣追工食等方式,地方政府对于该种徭役的性质与用途进行了工具化的改革。这一方面反映出明代地方政府在财政规模定额的框架下,以缩小财政支出规模从而行使行政职能所做的努力;也反映出明人巧于用短的折衷主义与工具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