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职业教育法》)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为着力点,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然而,目前普职协调发展受制于社会认知偏差、职教师资队伍建设薄弱、学生自我认知模糊等困境。为此,亟待通过搭建立体融通桥梁、创新多维机制、尊重个体差异发展等路径助推普职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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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雅安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