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简化字与繁体字的对应关系存在着“一对多”现象,即一个规范字对应多个繁体字或传承字。作为识字教学的基础和关键,《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存在着25例这类现象,按照字义关系可以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个规范字所对应的两个繁体字或传承字中,只有一个在现代汉字中常用,另一字已基本不用;一个规范字所对应的两个繁体字或传承字中,一个比较偏僻,其字义可包含在另一个字中;一个规范字所对应的多个繁体字或传承字皆常用,彼此字义完全不同,或仅某一项字义相同。对每一类中的“一对多”字,从字源的角度进行梳理、辨析。以期进一步完善识字教学内容,保障文字使用的规范性。

  • 单位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