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黔府函[2020]81号毕节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评审毕节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请示》(毕府呈[2019] 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命名毕节市为贵州省园林城市。二、你市要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你市"扶贫开发、生态建设"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