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理顺政府安全监管与企业安全管理的职能关系,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设,确保提高安全监管成效,分析我国高铁安全监管的现状,探讨高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并借鉴欧盟、美国、日本铁路安全监管经验,提出我国高铁安全监管的对策。结果表明:我国高铁安全监管应适当借鉴国外铁路安全风险管理的经验,加强高铁安全监管顶层设计,健全完善高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应健全“路地联合”工作机制,按法定职责,分级协调处置涉及铁路安全的风险隐患;还应建立高速铁路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机制,协调推动各方力量共保高速铁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