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农地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农地法律制度的变迁遵循了"民间探索,政策先行,法律跟进"的基本规律,显示出"与时俱进,稳步推行"和"坚守底线,市场引领"的基本特点。未来法律制度的基本走向就是根据改革精神,形成更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农地权利体系和农地市场交易规制法律体系。通过民事立法,界定承包权和经营权,明确承包权、经营权的性质;本着稳定承包关系的基本理念,形成承包权取得、变更、消灭的一套相对独立的法律规范体系;基于搞活经营权的基本理念,形成经营权取得、变更、消灭的一套相对独立法律制度;基于基本底线要求、市场规律和公共利益的要求,形成有效的经营权市场规制法律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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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