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期为中国古代史上黄河水患颇为突出的一个重要阶段,相应的黄河水灾防治活动也相当频繁。鉴于黄河水灾防治动辄即需大批人力、物力和财力,宋廷在人力、物料、河堤修护等方面也有着相应审计法律的制订和审计举措的实施,借以保障黄河水灾防治活动的顺利开展与水灾防护成效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