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低等级公路,尤其是县乡级及农村公路由于等级低、流量小、通行能力差,对其重视程度低,加之预算费用不足,水毁修复通常以"抢通"为目标,治标不治本。其水毁勘察不同于国省干线,更不能与专门的不良地质灾害勘察相提并论。在基本探明其水毁原因、灾害类别即可,做到点到为止,"够"设计,不深究。在基本探明灾害类型的基础上进行加固、修复和抢通。如何做到点到为止,需要根据水毁原因,采取适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