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会学的“活法”为“民间法”研究提供了对象,但“民间法”研究更需要纳入规范分析法学的框架内。以裁判规则构造为核心关注的“民间法”研究,实现了“民间法”和规范法学之间的逻辑关联。但此项研究存在着重重理论困局,外部观察者的视角使其无法捕捉“民间法”在日常生活实践中的真实运作。从学科边界拓展的视角,法社会学视野中的“民间法”研究应当进行更为彻底的社会分析,实现“民间法”研究视角由外部观察者研究到多元、综合的反身性视角转型,从而理解法律观念型构社会世界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