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1世纪以来,以汪毓和、陈聆群和刘再生等为代表的中国近代音乐史学学者,相继修订、写作并出版了几部新面孔的中国近代音乐史专著,他们对世纪之交的“重写音乐史”论争中所提出的诸多问题,如对音乐家的入史选择、叙述模式和历史评判等,都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和部分的改进,但依旧留下了隐而不显的近代音乐家名册,如洛辛、丁珰、胡敬熙等,这便是本文纳入“隐册”范畴的研究对象。中国近代音乐家的“隐册”,给音乐史的研究和教学,带来了知识和学术的诸多“困扰”,亟待在学术观念、研究方法和价值判断上,予以新的研究范式的求证。新的研究,须回归实证的研究传统,关注“被遗忘权”的新式法规的运用,厘清中国近代音乐史的史事,实证其“隐事”,匡正其“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