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自2011年颁布以来经历了三次修改,该条例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空白问题的补充,对相关主体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但是,业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在实践中的作用仍然存在争议。文章将从辨析和案例相结合的形式入手,就如何更好地理解和适用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展开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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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自2011年颁布以来经历了三次修改,该条例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空白问题的补充,对相关主体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但是,业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在实践中的作用仍然存在争议。文章将从辨析和案例相结合的形式入手,就如何更好地理解和适用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展开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