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厉行"依宪治国"的当今时代,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民事纠纷刑事化是与法治理念背道而驰的司法实践。仅凭现行制度中公安机关的自我约束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并不能有效根治和防范这一顽症。要想根治和防范这一顽症,就必须基于法治理念构建有效的防范体系,进一步改革并完善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设置。只有这样,民事纠纷刑事化的根治和防范才有可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