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历代统治者都非常关注地方降水情况,要求各地定时向中央奏报雨泽,形成一种自下而上的雨泽奏报制度。本文主要利用循化厅档案资料考察晚清时期雨泽奏报制度在州县上的运行实态。州县雨泽奏报在程序上有旬报和月报之分,无论旬报还是月报,格式上均要逐日书写天气状况、降水起讫时刻和降水量多寡。除旬报和月报外,还存在另一种特殊的上报程序,即各属如遇夏雨冬雪要随时上报。统县政区和高级政区长官对州县雨泽上报格式、时限、人员、信息准确性等进行查核,是确保雨泽信息准确的重要保障。州县户房的书吏是具体负责雨泽信息收集并上报的人员,在此之外,农官上报也是雨泽、收成奏报的来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