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期,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第一批19个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第一批19个试点城市名单包括:山西省晋城市、运城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宿州市,山东省烟台市、临沂市,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