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问题是本轮司法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本轮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强调回归司法规律,通过充分有效放权和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厘清审判权与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之间的关系,实现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的科学化。目前,改革的成效显著,废除了院庭长审签裁判文书制度,对一般案件只能进行流程监督,特定类型个案监督走向程序化。同时,改革落实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表现为:明显违规审核裁判文书的情况仍然存在、变相审批案件严重影响独立审判、难以追究院庭长插手干预个案的责任、特定类型个案监督尚存在诸多漏洞。改革的路径是通过综合配套改革实现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科学化,主要措施包括:加快完善特定类型个案监督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流转程序、完善院庭长违规干预个案的问责制度、加快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咨询与指导功能、促进审委会专职委员职能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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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