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的特有属性使其人格权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发生冲突,大众传媒的普及更加剧了这一点。为了协调这一冲突,本文认为首先应当界定公众人物的概念,根据公众人物人格权的特殊性对其加以限制。对于侵犯公众人物人格权的行为应当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