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环保督察制度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特色创新,是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的成功实践范例与独创发展。这一制度的历史演进可划分为奠定基础期、初步探索期转型发展期以及深化完善期等四个阶段,督察名称由环保督查向生态环保督察转变,督察理念从督企向督企督政督党、党政同责转变,督察措施从局部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新时代生态环保督察围绕制度指向、制度要义、制度实践和制度归宿四个维度进行独创性发展,产生了突破传统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推进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中国化的理论创新价值,指导美丽中国、美丽世界建设的实践价值,以及实现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世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