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神圣存在者"是康德伦理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通过对康德伦理学论著的梳理,本文发现它包含"神圣立法者"和"神圣守法者"双重含义:从立法角度看,所有有理性的存在者都凭借其立法能力(立法理性)是神圣的,人作为有理性的存在者也是其中之一;从守法角度看,只有天使和上帝这类存在者才是神圣存在者,它们具有完善意志,能够心甘情愿地遵守道德法则,而像人这类有限的理性存在者并不具有完善意志,不能心甘情愿地遵守道德法则,因而不是神圣存在者。这两个含义不宜混淆。《道德形而上学》德性论导论中的endliche heilige Wesen是第二个含义的神圣存在者,只能理解为"终极的神圣存在者",而不能理解为"有限的神圣存在者",后一种理解会导致自相矛盾。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