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5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外国补贴扭曲内部市场相关条例草案》,代表了欧盟“市场扭曲”标准的最新发展,体现了欧盟不断革新其贸易保护政策,强化贸易防卫手段的态度。“市场扭曲”标准的演进折射出欧盟在贸易防卫手段方面的两个变化:其一,完成了从中国“入世”义务到一般贸易救济规则的过渡;其二,完成了从反倾销要件到反补贴要件的移植。欧盟推动“市场扭曲”标准的发展不仅造成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受限,还将破坏国际经贸秩序的稳定运行。对此,我国应质疑“市场扭曲”标准的WTO合规性,针对欧盟“市场扭曲”标准带来的示范效应建立预警机制,通过国企改革进一步增强企业竞争水平,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做好防范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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