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治安案件中承认正当防卫的效力,是治安管理处罚和刑罚实体衔接的自然延伸,是法秩序统一性原理的实践向度。治安案件中正当防卫认定体系缺失,治安案件查处职能在实践中产生撕裂,治安处罚的二元法律属性不协调,导致治安案件中正当防卫的效力空间狭小逼仄。亟需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引入正当防卫的法律话语和制度规范,将查处实践转向规范宣示和行为示范,通过治安案件查处的法律功能实现正当防卫制度在治安案件中的法律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