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秦法家思想从"自然状态"和人性假设出发,以"法律制定、法之必行"为治理手段,以"富强为本、法治为用"为政治目标,谋划出"以刑去刑、以法去法"的大治图景,在逻辑上自成严整体系,在战国乱世体现出强大的社会效用。抛开制度设计层面的局限性,于治理手段而言,法家思想不仅是治乱之说,更是治世之道。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和世界竞争格局下,深入挖掘法家思想精髓,对法治国家建设必定有所裨益。

  • 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