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绩效考核指标是刑事案件管理与诉讼体制运行的重要引擎,如何实现"指标最优"是当下刑事司法绩效考核最为紧迫与现实的命题。一些不科学、不合理、不必要考核指标始终"禁而不止""取而不消"。一些常见的考核指标对刑事程序法治造成了较为突出的冲击与反制作用。一些数率指标的层压容易造成公安机关之执法行为冒进与异化。一些指标偏重追究犯罪的职能,使得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难以履行客观义务,容易违反无罪推定原则。质效控制方面的指标配给不足,且一些指标有形式化的倾向,常造成法院对审判规律的偏离。本文就公检法三机关在绩效指标考核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