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下,从一元管理走向多元治理是必然选择。其中,互联网行业协会需要发挥中坚作用。目前互联网行业协会主要通过推进行业自律、开展企业信用评价等方式参与网络治理,面临角色冲突、自律机制不健全等内生障碍和参与空间有限、制度供给不足等外部制约,处于网络治理体系的边缘位置。为此,需要以自治能力建设提高互联网行业协会的"软约束"水平,以职能转变实现政府对互联网行业协会的支持与监督,以法律与机制建设优化互联网行业协会参与网络治理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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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