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科政〔2023〕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地方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通知》(国科办创〔2017〕47号)以及《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川科政〔2022〕4号)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