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的全面开展,按证排污、依证执法,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一证式”管理制度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工作还不够规范,尤其是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工作现阶段还难以满足监管要求。本文针对当前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自行监测工作在监测技术、数据质量、污染排放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规范挥发性有机物自行监测行为、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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